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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营服务收费的备案函集发展[2005]价函16号
时间:2005-10-18
集发展[2005]价函16号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营服务收费的备案函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你院“关于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学设施收费标准报备的报告”悉。经研究,同意你校有关收费项目与标准的备案,具体如下:
新建造的中型学术报告厅(178人)的收费标准
1、开放空调 1000元/场
2、未开放空调 800元/场
本备案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收文后,请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各项收费项目及标准还应在收费公示栏上公示,并公布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号码12358,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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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发改局 | 技术支持: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